近日,李先生(化名)到老市公安局大屯派出所报警称:其被骗3万元。大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,立即展开调查。经调查,发现一名自称姚某的男子将一辆宝马3系私人形式抵押给李先生,借款3万元,借款期限为一个月。李先生以为一辆宝马车抵押给我,就借3万,性价比高。然而,一个月后,等待的不是还款,而是蒙自的租车公司把车开走,李先生发现被骗后报警。
大屯警方调查发现,所谓的姚使用了一个虚假的名字,其真实姓名是李国家,李国家在蒙古租车后,抵押给李先生,浪费了骗取的钱。4月30日,在州公安局的支持下,警方逮捕了李国家。目前,李国家因涉嫌欺诈被警方拘留,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警方提示:在二手车交易或抵押、贷款等经济活动中,必须详细检查车辆的相关文件,并向车辆管理部门核实。同时,汽车租赁公司在办理车辆租赁手续时,应认真审查承租人的身份信息,完善车辆相关管理制度,增强预防意识,防止犯罪分子使用伪造文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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