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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老人推倒摩托车”一案宣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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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从摩托车上摔下来会怎么样

备受关注的“老人推倒摩托车”案宣判一个月后,当事车主、上海市陈先生终于拿到了摩托车维修费。

陈先生说,一审判决后,被告10天内没有支付相应款项,于是4月23日正式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,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,法院回复已立案。

“3月28日,法院送达了电子判决文件,被告在15日内没有上诉,因此判决于4月13日正式生效,判决在10日内支付给我。第11天,被告拒绝履行判决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向法院提出申请,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。”

↑强制执行申请 受访者供图

4月28日,陈先生告诉记者,当天上午10时,他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法局审理。被执行人仍未出庭。摩托车维修法院于25日扣除被执行人银行账户4635.24元,26日扣除12068.76元,共计16704元,因为现在是“五一”假期,将在节后3个工作日左右到达,浦东法院已于4月23日退还诉讼费108元。

面对这一结果,陈先生说:“10个月后,我终于松了一口气,这证明了我的坚持是正确的,我的努力是有意义的。在未来,我想回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,我将利用我自己的经验来帮助类似案件的受害者。”

据媒体此前报道,近9个月后,“老人推倒摩托车”案于3月24日下午2时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。记者从车主陈先生那里得知,被告是老人的继承人,没有出席审判。法官在法庭上宣布,被告在判决结果生效后10天内赔偿原告陈先生的摩托车损失16704元。

此前报道

2022年6月,陈先生的摩托车被一位老人故意推倒,损失1.6万余元。事后,老人强硬拒绝赔偿,监护人避免了。陈先生坚决维权,引起了人们的关注。

↑事件发生时的监控截图

2023年1月24日,老人在医院去世。由于老人的死亡,刑事案件已经终止,但陈先生仍然没有放弃权利保护。他起诉了老人继承人的债务偿还纠纷。

3月24日下午,老人推倒摩托车案的车主起诉继承人,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被告朱先生缺席,法官当庭宣判,被告朱先生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赔偿原告陈先生摩托车损失16704元。